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为逃避债务,四兄妹恶意转让财产
引用本文:钱俊皓.为逃避债务,四兄妹恶意转让财产[J].法制与经济,2003(2):42-43.
作者姓名:钱俊皓
摘    要:1999年颁布的新《合同法》,是一部建国以来最为完善的民商事法典,它所调整的对象,基本上涵盖了当今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法院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的重要依据。前不久,浙江省衢江区法院运用新《合同法》网住了欲躲避债务规避法律而恶意处分财产——半价转让巨额房产的四兄妹,并依法撤销了兄妹间的房产过户手续。此案的判决,对恶意处分财产规避法律的躲债者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关 键 词:恶意  规避法律  财产  《合同法》  法院  民商事案件  法典  房产  债务  转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