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等化取向下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的四维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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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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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 韶关,5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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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韶关市社科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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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供给质量及其供给效率实施刚性问责,是党和国家持续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然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整体上处于软约束状态。问责主体单一、问责对象模糊、问责内容狭隘、问责程序失范等,是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客观存在的现实困境。为此,我国应该紧密围绕谁来问责、向谁问责、问什么责、如何问责这四个重要领域,从合理构建问责主体、清晰界定问责对象、明确规范问责内容以及建立健全问责程序等四个维度,对当前基本公共服务问责机制进行有效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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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问责机制 四维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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