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代价与法律调整 |
| |
引用本文: | 张豫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代价与法律调整[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5(3). |
| |
作者姓名: | 张豫生 |
| |
摘 要: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它的艰巨性、复杂性以及由其取代计划经济而引发的代价所带有的风险性,要求我们必须掌握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减少盲目性,使必要的代价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不必要的代价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籍以对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则是限制、减缓、避免代价的有效手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