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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简要述评
引用本文:杨匀珍.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简要述评[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1996(2).
作者姓名:杨匀珍
作者单位:贵州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刑法教研室
摘    要: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诉法由原164条增至225条,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此次修改,是对我国刑事司法程序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体现我国民主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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