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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农业中新的联合机构
引用本文:莫震.试论我国农业中新的联合机构[J].求索,1983(4).
作者姓名:莫震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胡耀邦同志指出:“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必然会提出新的联合经营的要求。”“双包”后,“两户”的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冲破了“小而全”的经济结构,产生了对社会的依赖性,从而要求各方面予以协作配合,建立新的经济联合结构来适应它的发展。 从目前已经出现的经济联合结构看,其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类。 (1)“两户”之间的联营或“两户”与一般农户的联营。这些小联合体再和国营、集体企业通过合同形式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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