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库周边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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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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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明电2019]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部署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的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水库在涵养水源、改善水库周边及下游水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决定开展水库周边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查对象和范围排查对象:各区县(市)辖区内的大中小型水库,特别是有饮用水功能的小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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