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奉化区莼湖镇和尚田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摘    要:<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0—2019—0002甬政发(2019)35号奉化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调整奉化区莼湖镇和尚田镇行政区划的请示》(奉政(2018)22号)收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莼湖镇,设立莼湖街道,以原莼湖镇的行政区域为莼湖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东盛路306号。(二)同意撤销尚田镇,设立尚田街道,以原尚田镇的行政区域为尚田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镇西路12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