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塘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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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政府令第247号《宁波市海塘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市长裘东耀2019年6月16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塘建设、维护和管理,防御、减轻风暴潮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海塘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与海塘安全有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海塘是指抗御风暴潮灾害的海岸防御工程和河口内最高水位主要由潮水位控制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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