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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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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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甬政办发(2019) 3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0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宁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聚焦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围绕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等八大重点短板领域,着力推进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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