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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做好人大监督 向社会公开工作
作者姓名:
金德锐
作者单位: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
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在法律上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公开原则,也是人大常委会多年来首次遇到的新课题,还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研究和完善。现就如何公开、公开什么、怎么公开等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关 键 词:
公开原则
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社会
人大常委会
监督职权
监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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