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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部“公仆法”可否
作者姓名:侯保成
作者单位:陕西
摘    要:去年克拉玛依大火中众多遇难者的亲属向有关部门提出,要在友谊馆原址上建造三座碑。前两座分别纪念遇难者,第三座是刻上那些在生死关头苟且偷生者的名字。让千人唾,万人骂。 但是,痛定思法,又觉立碑莫若立法。碑者,镜也。前世不忘后世之师,不过劝德而已矣。劝德对无德之人不见得有什么用。当务之急是要立“公仆”法。一切政府的公务人员,如若不勤政、廉政,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人民生命财产危急关头,临阵脱逃,见死不救、损人利己,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回顾近年报刊、电台抖出来的丑事,哪一件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无关?但是,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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