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最真实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全过程民主的人民性本质,能够超越西方标签化的民主,实现最真实的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五大民主形式”全覆盖、“四个相统一”全贯通,能够超越西方碎片化的民主,实现全链条的民主。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畅通最广泛的人民当家作主参与途径,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多数原则,关注少数权利的保护。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以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推进民主协商,遵循公平原则合理施行差异化政策。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最管用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实践,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将之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真实的权利和自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为促进人民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高效提升民生福祉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