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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裁量模式实证研究——基于4238份危险驾驶罪裁判文书的实践检视
引用本文:刘崇亮.缓刑裁量模式实证研究——基于4238份危险驾驶罪裁判文书的实践检视[J].环球法律评论,2023(5):22-38.
作者姓名:刘崇亮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基金项目:作者主持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再犯罪风险评估视野下中国社区刑罚改革实证研究”(21BFX178)的研究成果;
摘    要:人们对缓刑实质条件的判断存在较大争议,可以概括为并列模式与递进模式的对立。为了验证司法实践中法官采取何种模式,收集4238份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判决书作为研究样本,进行理论假设与模型建构。结果发现,缓刑裁量更多被责任刑情节所影响,表明法官更倾向于并列模式。并列模式不符合缓刑的基本法理与当代中国的刑事司法政策,无法体现缓刑的预防刑属性,会导致责任主义的重复评价,忽略再犯罪危险评估在缓刑裁量中的核心地位,以及造成缓刑适用的不合理限缩等问题。递进模式的二元裁量机制为扩大缓刑适用提供了条件,应该确立微罪缓刑的普遍适用模式,建构以再犯罪危险评估为中心的缓刑裁量模式,使缓刑裁量机制得以优化。

关 键 词:缓刑裁量  危险驾驶罪  预防刑  责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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