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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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有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理[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23(3):10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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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有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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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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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能够释放出实践伟力,盖因其内蕴深厚的哲理,包括关于法的本体论和法治本质论、关于法的价值论、关于法的发展论三个方面,因而具有无可辩驳的科学性、真理性、人民性、包容性、实践性、时代性和不可抗拒的强大解释力、教化力、信服力、引导力、创造力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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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习近平法治思想哲理 本体 价值 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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