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程序应由版权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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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咏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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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计算机程序,又称为软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软件保护示范条款》所提供的定义,“计算机程序是指一套指令。当输入机器可谈媒体后它可使一台有信息处理功能的机器显示某种特定功能,执行某项特定任务,或得到某一特定结果。”传统的版权法及有关的国际公约大都规定版权保护的客体对象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的一切原创作品,即。1.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创作;2.必须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固定下来,而不论其表现形式和方式如何。也就是说版权保护一定物质形式固定下来的作品,而不保护作品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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