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人大常委会的会期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制度的探索之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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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寒枫.论完善人大常委会的会期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制度的探索之三[J].人大研究,2007(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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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寒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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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经济组 组长、政治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法案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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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人民代表大会一样,人大常委会最大的特点也是集体行使职权,其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也是开会,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会议来讨论问题、做出决定。凡是开会都会有会期问题。因此,会期制度是人大常委会各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常委会的会期制度包括法律所规定的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届和每年召开正式会议或者临时会议的次数、每次会议召开与闭幕的日期、会议时间的长短、会议日程和前述内容的确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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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规则制度 工作程序 人民代表大会 行使职权 组成人员 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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