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抗诉条件和范围 |
| |
作者姓名: | 关今华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社科院法学所 |
| |
摘 要: | 根据民案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民事抗诉的法定条件有四条: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这里强调的是“主要证据不足”,因为“主要证据”是认定民事纠纷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或关键依据.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那么,该裁判就失去了足以可信的事实基础,检察机关对此可提出抗诉.至于什么叫“主要证据不足”,法条没有具体明文内容.笔者认为它有二层含义:一是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主要”的;二是“不足”含义是,认定事实的证据虽是“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