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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法院经济庭建立“三连环”保廉机制
引用本文:张长秀.高密法院经济庭建立“三连环”保廉机制[J].山东审判,1996(3).
作者姓名:张长秀
作者单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的干警队伍建设,防止发生不廉洁的人和事,保证严肃执法,秉公办案,高密法院从1995年9月份开始,在经济审判中建立了“三连环”保廉机制。第一环是《办案人员与当事人双向约法十章》。立案后,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宣读并送达《双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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