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行为制度体系的重新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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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欣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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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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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行为的概念作为近代民法理论最为辉煌的成就,对我国民事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都有着深刻影响。然而由于人们对法律行为概念莫衷一是,内部分类错综复杂,给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带来不便。对此,文章尝试对民法中的行为进行重新分类,以民事行为作为总概念,重构民事行为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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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事实行为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7)06-0064-02 |
修稿时间: | 2007-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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