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不是“家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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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庶民.家暴不是“家务事”[J].法律与生活,20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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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庶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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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融时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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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图为广东省深圳市一女子身着染红的婚纱,装扮成受伤的新娘,手举着“反家暴,不要伤害”的宣传牌出现在闹市街头,用这种行为艺术方式呼吁大家关注家暴问题.
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当事人的不幸遭遇让人同情,而一些部门却存在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认识误区,介入和干预不够积极,使当事人求助无门.用法治手段治理家暴,须把握以下三方面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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