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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家务事”
引用本文:李庶民.家暴不是“家务事”[J].法律与生活,2015(10).
作者姓名:李庶民
作者单位:<金融时报>报社
摘    要:图为广东省深圳市一女子身着染红的婚纱,装扮成受伤的新娘,手举着“反家暴,不要伤害”的宣传牌出现在闹市街头,用这种行为艺术方式呼吁大家关注家暴问题. 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当事人的不幸遭遇让人同情,而一些部门却存在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的认识误区,介入和干预不够积极,使当事人求助无门.用法治手段治理家暴,须把握以下三方面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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