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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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国尧.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J].法学杂志,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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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国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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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和其他具有某些司法职能的机关(准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司法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解决因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决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主要包括依法专门设立在行政系统内部的区别于其他一般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判机构(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等)对行政争议的裁决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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