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的思考和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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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文.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的思考和制度设计[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6):98-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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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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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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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现行部分行政法规中对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某类行业或者担任一定职位也明确做出了禁止性规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中央政法委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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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年司法制度 未成年人 设计 轻罪 政治经济形势 刑事处罚 社会进程 禁止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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