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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摘    要: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8]4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环保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环保  污染  减排_△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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