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对话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应用及价值指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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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尉乐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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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绍兴文理学院第四批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阶段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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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普遍存在道德价值观冲突现象,缓解或消除这一冲突的有效途径是正视人的主体性,有效实现教育对话。人是理性的主体,基于人所处的现实关系,《基础》课实现教育对话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另一方面,教育对话对于落实新课程方案和真正提高《基础》课实效性意义重大。从方法论意义而言,教育对话是把规范性的教材体系尽快转化为生动的教学体系的有效途径;从本体论精神而言,教育对话是凸显《基础》课教材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提升教学主体人格精神的先决条件;从认识论角度而言,教育对话是实现《基础》课教学相长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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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对话 理论依据 价值指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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