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信息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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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杨梅,李士虎,张晶.论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信息自由[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2(6):157-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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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杨梅 李士虎 张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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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四川德阳,6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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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信息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不仅在法学理论上得到承认,更在国际法、世界各国的宪法、法律中被认可。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信息自由主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但内容还相当不完善。处理突发事件需要政府遵守充分公开、及时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减少损失的原则;有利于平息流言带来的社会恐慌和预防犯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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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事件 信息自由 人权 我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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