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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部分事项的裁判
作者姓名:肖飞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400000
摘    要: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待遇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继续工作期间,不应认定为用人单位与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应认定为之前劳动合同的延续期间。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部分事项,中级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撤销终局裁决部分事项的民事裁定。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仲裁裁决  撤销  人民法院  裁判  劳动合同  事实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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