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事情经过 产妇张某某自2002年2月7日(妊娠17周)至2002年5月24日在某市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据事后了解,此前产妇在外院进行过产前检查,具体诊疗情况不详)。此期间,产妇先后于2月7日、3月12日(妊娠31周)、4月15日(妊娠36周)、5月11日(妊娠40周)、5月24日(妊娠42周)共分5次在该院接受了B超检查,5次检查结果皆提示孕妇为宫内晚期妊娠。其中2月7日超声报告提示胎儿结构未见异常:3月12日及4月15日超声报告记录:因胎儿体位关系及胎周较大,胎儿肢体显示不满意,余胎儿结构未见明显异常;5月11日和5月24日超声报告提示:因胎儿月份较大及体位关系,肢体结构无法完整显示,余胎儿结构未见异常。5月31日,产妇在医院行剖腹产手术,分娩出一左上肢缺如的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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