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家事法律故事(十七)蕴含玄机的"走为上"
引用本文:贾明军.家事法律故事(十七)蕴含玄机的"走为上"[J].法律与生活,2010(17).
作者姓名:贾明军
作者单位: 
摘    要:我们在代理婚姻案件中,一方当事人采取"走为上"的方式来应对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或法院传唤、开庭的情况较为常见.在诉前、诉讼、诉后三个阶段都有体现--起诉之前的"走为上"1.搬出家门,另住他地当夫妻矛盾加深,不能共处时,有时会出现一方当事人主动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的情况.除了避免冲突以外,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便利与自己的情人约会.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