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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摘    要:编辑同志: 我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一次给付原告货款1.3万元”。送达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一个月时间的审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送达后被告仍不履行。原告又提出上诉期间的损失如利息,差旅费等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在移送执行庭后,出现了二种意见。一种是:二审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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