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法不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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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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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世人瞩目的重庆江彩虹桥垮塌案一审现已终结,有关涉案人员均被判决有罪。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就除杯世元外的被告是否触犯“玩忽职守罪”进行了辩护。被告及辩护人均认为,“彩虹桥工程”属于典型的‘哨长工程”。从建设筹备到竣工使用无不体现出“长官意志”。有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能无形中被放弃掉了,即使是分管副县长的职能也被更高职位领导所取代。因此,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被告失职该职实乃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确实,在不少地方存在着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唯领导马首是瞻、唯长官意志是从的情况下,国家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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