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狱企业服务于首要标准的粗略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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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新中,刘占柱.对监狱企业服务于首要标准的粗略思考[J].中国监狱学刊,2009(5):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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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新中 刘占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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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东安监狱,湖南东安市42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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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狱企业作为实现罪犯劳动改造手段的重要载体,一切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始终坚持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努力清除两大障碍,切实走出三大误区,真正实现四大转变,认真理顺五大关系,以切实服从并服务于“首要标准”的贯彻落实。这既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历史使命,更是监狱人民警察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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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劳动 劳动改造 监狱企业 首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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