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及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共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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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德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及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共同基础[J].清华法学,2024(1):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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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德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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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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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当得利法中的获益内容与返还范围研究”(批准号19AFX01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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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务人对外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财产总和为责任财产。作为自发的社会准则,“欠债还钱”具有很强的正当性,要求债务人应以其全部财产供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且不得恶意削减其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撤销权、代位权是防范责任财产异常变动的基础性制度。其中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果在于否定责任财产层面的权利变动,而代位权实际上就是将债权的行使权或收取权临时性地授予或让与给债权人,以便充实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务人责任财产的相关原理及建立在该原理上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亦是公司法上各类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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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人撤销权 代位权 公司债权人保护 责任财产 欺诈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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