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两权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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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剑辉,漆鲜萍.再论两权分离[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1(4):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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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剑辉 漆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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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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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并非是国企产权不清晰,而是明晰的产权屈从于官权,经济所有者职权依附于行政职权,以致国家所有变成事实上的政府所有。在国企产权运营过程中,经营权原生于所有权,两权不能完全分离。政企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民主、无私、高效的政府体系,并废除行政代理模式,代之以完善的经济代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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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 经营权 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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