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3年,仙桃市国税局作为湖北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率先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圆满成功。一、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突破了传统的纳税人属地管理体制,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在不增加基层分局数量、不改变基层分局名称的前提下,将缴纳国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团)20户、总局与省局明确的定点联系企业28户、全市30户房地产开发企业、10户酒店企业以及由城区三个分局分别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集中在工业园区税务分局进行专门管理。对于中小税源,城区两个分局按“行业+属地”管理原则,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机械电子、精细化工、无纺布卫材”等五大支柱产业为主,组建行业管理小组进行专业化管理。此外,对全市“营改增”行业跨行政区域进行集中管理。其中现代服务业由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管理,交通运输业由高新技术产业园税务分局进行管理。农村分局因地制宜。按乡镇实行“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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