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身上还有点“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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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寄萍.猪身上还有点“小利”[J].人民公安,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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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寄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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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像我这个年纪的人,很难把与民争利”这样的字眼儿与人民政府联系起来。只是当我看了央视去年11月1日《焦点访谈》之后,我才那么不情愿地相信,在有些地方,政府确实存在着与民争利的事情,而且还争得那么霸道,那么理直气壮。四川蓬溪县畜牧局为了创收,用行政命令将全县老百姓家养的公猪阉掉,老百姓要给猪配种,就只能到畜牧局指定的部门。一笔丰厚的收入稳稳地落入畜牧局的腰包。当然,我们不能仅凭钞票落入政府的腰包就判定政府是在与民争利,如果这项工作确实该由政府来做,收入确实该由政府所得,政府但收无妨。问题是,蓬溪县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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