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博士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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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他人砍成轻伤甲级,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侦查编辑同志:2001年10月的一天,李某与孙某发生争吵后心中气愤难消。当晚李某纠集其朋友王某、刘某一起来到孙某家中评理。争吵中李某发怒,持事先携带好的刀将孙某砍成轻伤甲级。次日,孙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请问:公安机关能否立案侦查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一方殴打另一方致轻伤的案件,公安机关能否立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像这类案件属不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要求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否调解处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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