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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反思
引用本文:贾敏飞.票据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反思[J].当代法学,2002(6).
作者姓名:贾敏飞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130012
摘    要:票据诈骗罪是一种新型的破坏金融秩序的经济犯罪。1997年修订的我国现行刑法典在分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设了金融诈骗罪一节作了明确规定。但在金融诈骗一节存在一个模糊性的问题,即在金融诈骗罪一节规定的8个具体罪名,只有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明确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而其余罪名均未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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