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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自侦案件证据新途径
引用本文:黄奕农,吴文海.固定自侦案件证据新途径[J].中国检察官,2007(10):42-44.
作者姓名:黄奕农  吴文海
作者单位:1.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528403
2.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528403
摘    要: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灵魂,侦查部门的所有活动都是围绕着是否有犯罪发生和犯罪是由谁实施的这两个问题来展开的,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依靠证据。固定证据的工作始终是为证明真实案件事实服务的。

关 键 词:固定  自侦案件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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