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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瑕疵出资人的股东权利限制
引用本文:董宏振.论瑕疵出资人的股东权利限制[J].法制博览,2013(7):95-96,81.
作者姓名:董宏振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摘    要:资本充足是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但瑕疵出资引起的一系列纠纷,不仅危及公司运营,也容易侵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本文以股东出资和股东资格的内涵为逻辑起点,首先论证了瑕疵出资人应当具有股东资格,但其股东权利应受到一定限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哪些具体权利应该受到限制以及限制的程度。最后,探讨瑕疵出资人股东权利受限后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涉及补足出资前的股权转让、补足出资后的权利恢复问题及不能补足时的除名制度。

关 键 词:瑕疵出资  股东权利  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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