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9年中共中央14号文件下发以后 ,特约监察员、特约检察员、特约审计员、特约教育督导员(以下简称“特约四员”)工作在我省逐渐开展起来。“特约四员”工作是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措施之一 ,为“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实了内涵 ,扩展了天地。建立“特约四员”制度是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 ,是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 ,是对司法、监察、教育等专门机关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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