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公益诉讼的建立和法治社会的形成——以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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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刚.论经济公益诉讼的建立和法治社会的形成——以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对立为视角[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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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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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飞洋职业学院,山东,青岛,266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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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互动理论,经济法是为了约束市场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过度膨胀而产生和发展的,是整和两者的矛盾运动,使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法律路径。依此理论,我们可以更深入认识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是连接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公私性质兼容的法律,这也决定了经济法的程序法必须和它的这种本性相适应,否则难以实现经济法的本质功效。经济公益诉讼的建立正是顺应这种时代发展要求的有益尝试,这一制度的建立也将极大地促进法治社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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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益诉讼 法治 互动 |
文章编号: | 1008-3154(2008)02-0076-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2月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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