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否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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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宝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能否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J].前线,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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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宝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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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各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各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它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这一论述应该成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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