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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力量的伦理意蕴及其主体向度
引用本文:田海平.中国力量的伦理意蕴及其主体向度[J].桂海论丛,2018(3):4-9.
作者姓名:田海平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命伦理的道德形态学研究>(13&ZD06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中国力量作为一种伦理形态,是在国家层面由国家公共性和普遍性的伦理内涵所界定的具有汇聚作用和集合功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它是一种磅礴力量,是一切正能量的合力,是中国各族人民汇聚生发的具有普遍性的进步力量和文明力量。"凝聚中国力量"作为国家伦理的规范性诉求,构成了当代中国人实现中国梦在主体向度上之必须。它是一种伦理觉悟,其根本价值指引来自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和"当家作主"的主体精神自觉,蕴含着从人民主体的主体向度定义"民主"的内涵及其实践原理,是"中国的民主"和"民主的中国"的发生学机制和动力学本源。凝聚中国力量应发挥中国共产党人的"主心骨"作用和全体中国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与作用,真正调动和发挥人民的主体性和创造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在价值旨归上是要回归人民的梦想,要让中国力量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

关 键 词:中国力量  人民主体  伦理  国家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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