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济宁市劳教所二大队接待了来自菏泽地区东明县解教人员──张某一家人。大队长孙建铭代表全队干警接受了一家人的特殊馈赠──面上乡“感谢干警对我的感化和挽救”的锦旗。这场面既无锣鼓喧天的气氛;又无正式的赠送仪式,一切都在真诚与激动的氛围中进行。 张某曾于 1996年11月因盗窃被收入济宁市劳教所劳教3年。这一决定对张某来说并没有使他感到耻辱和悔恨,二进宫了,一切都是熟悉的。无所谓思想使然,他并未从思想上接受改造,成天吊儿浪当,不把所规纪律当回事,高兴时惹事生非,情绪不好时破罐子破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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