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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与劣势群体的人权保护
作者姓名:刘玄  王志峰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
摘    要:根据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可以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弱势群体创造公平有利的条件 等3方面对弱势与劣势群体进行人权保护。

关 键 词:弱势群体  劣势群体  人权  正义
文章编号:1009-5446(2004)02-0091-01
修稿时间:200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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