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案件法院应异地管辖 |
| |
作者姓名: | 徐小平 夏存霞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224200 |
| |
摘 要: |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第一、二审民事行政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裁判认定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从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结合多年来的民事抗诉实践,笔者认为,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应实行异地管辖.其理由是:
|
关 键 词: |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民事案件 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 管辖 人民检察院 行政裁判 再审程序 法定期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