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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立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7月起施行据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外公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

关 键 词:劳务派遣  社会保障  违法所得  人力资源  行政许可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施办法  行政部门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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