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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土关于抗震救灾的法律规定
作者姓名:代山
摘    要:日本应对灾害的法律体制主要由灾害对策基本法、灾害预防和防灾规划、灾害紧急对应、灾后重建和复兴、灾害管理组织五大类。1947年颁布了《灾害救助法》,这是日本防灾领域最早的立法,旨在发生灾害时,国家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及其他团体和国民的协助下,实施必要的紧急救助,以保护受灾

关 键 词:灾害对策  自然灾害  防灾规划  灾害预防  基本法  红十字会  地方公共团体  法律体制  灾害救助  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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