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量添加字迹检验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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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耀明 刘世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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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淮阴市公安局 南京 210024,2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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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9年2月中旬某商场进行查帐,发现该商场会计的帐目与皮鞋柜台的帐目不符,相差1000元。经反复核对,发现皮鞋柜台“交款簿”上当年1月19日一笔“陆佰元”款前添加了“壹仟”两个字,阿拉佰数字“600”前添加了“1”字,采用添加数字的手法,被人从中贪污了1000元。皮鞋柜台共有3名营业员,排查的范围、对象比较明确。1989年3月14日,市局将此案和张××、周××、姜×3名营业员的字迹一并送来,要求检验添加字迹系何人所写。检验中,首先对检材进行了剖析: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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