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试析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作者姓名:
刘晓茜
作者单位:
烟台大学,山东,烟台,264005
摘 要:
经济法主体主要有三类:政府经济调控主体、社会经济中间层主体和市场主体,三者之间存在着多层交错、互相作用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必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三类主体各得其位,各尽其能,在动态中实现关系的平衡与和谐。
关 键 词:
经济法
主体
关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